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2016年5月5日,校党委印发了《淮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通知》和《淮北师范大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在全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根据专项活动步骤,12月起进入工作总结和检查阶段。
近日,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下发通知(皖驻教纪函[2016]52号),要求学校对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请各单位按照学校《实施方案》要求和实际开展的专项活动,认真进行总结,务必于11月23日前将总结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及开展的相关活动资料送校纪委办公室。
中共淮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1月16日